广西关于2017年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前,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企业上年度裁员名单和裁员情况说明(一式一份);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已取得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通过KEY盘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网上申报系统,选择失业业务申报,进行失业稳岗补贴申报。
网上预审通过后,选择失业业务报表打印,自行打印《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附件3),表格签章后连同其他稳岗补贴申报材料一并递交(申报流程见附件4)。申报材料可快递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失业经办处。
(二)现场申报
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企业直接到自治区社保局二楼失业保险业务大厅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稳岗补贴企业须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gbt.mohrss.gov.cn“企业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实名注册企业账户,使用注册的账户登录系统,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稳岗补贴申报信息上报我局。
(二)参保单位中有分支机构的,由总公司负责通知其下属分支机构做好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申报工作。
(三)联系电话:0771-5871959、5859213。
附件:1.《关于做好享受稳岗补贴企业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失业司便函〔2017〕12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