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进城务工农民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8年3月30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芜湖市进城务工农民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15年,我市出台《芜湖市进城务工农民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并选择芜湖县首批试点,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修订《芜湖市进城务工农民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市辖四县,通过试点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为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进城务工农民与城镇缴存职工享受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政策主要调整内容:
一是将原“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以上(首次开户可以补缴6个月公积金,补缴月数视同连续缴存公积金月数)”调整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以上”;
二是将原“已婚家庭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上限为30万元,单身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上限为20万元,且不超过以借款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计算的贷款额”调整为“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当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确定。”(目前,最高贷款额度为:已婚家庭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上限为50万元,单身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上限为30万元)
具体计算方式为: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月缴存额对应的贷款最高额度。
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1、夫妇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2、夫妇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以上、28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上、14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
3、夫妇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2800元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1400元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1、夫妇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
2、夫妇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以上、28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上、14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3、夫妇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2800元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1400元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
具体贷款金额还要结合所购房屋情况及申请人还款能力而定。
三、政策执行时间:
修订后的《芜湖市进城务工农民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从2018年3月30日执行。贷款申请人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18年3月30日之前的,贷款条件和贷款额度按原政策执行;贷款申请人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18年3月30日(含)之后的,贷款条件和贷款额度按新政策执行。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