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广州公积金贷款利率201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广州银发〔2015〕71号),从2015年3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一、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75%下调至3.5%,下调0.25个百分点;

  二、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25%下调至4%,下调0.25个百分点。

  执行新利率后,80万的房贷,20年月供为4848元,比调整前的4953元,减少了105元。而比商业贷款的5685元(80万20年基准利率),更是减少837元,按20年算下来,还款总额省下20万。

  不过,并非所有房奴都能享受利好。根据公积金政策:3月1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3月1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3月1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亦会执行新利率,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链接】

  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等政策是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2011年2月25日(含)起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申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2011年2月25日前已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申请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家庭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是否适用于整个贷款期间?

  答:是的。根据《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该笔贷款使用的上浮利率适用于从起息日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