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南平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的通知

  南房金管〔2019〕63号

  各科、营业部、管理部:

  根据《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有关政策的批复》(南房金委〔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调整为,按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余额与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二倍计算。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之前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贷款预受理的职工仍可按原政策执行。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