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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开通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智慧公积金”建设,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中心于2019年8月16日起开展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13日

  附件:南京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指南

  为方便和规范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保证网上提取业务顺利开展,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网上登录

  职工需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网上提取业务,登录方式有人脸识别和密码两种。

  (一)人脸识别登录

  职工点击“人脸识别用户”,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立即登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即登录成功。

  (二)个人密码登录

  职工点击“个人密码用户”,输入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录。初始密码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后四位加两个零(建议登录后修改初始密码)。

  二、身份认证

  为保证网上提取业务安全,职工办理网上提取业务需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方式有柜面和网络两种。

  (一)柜面身份认证

  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到缴存银行网点进行身份认证。职工需签订《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协议书》,签订后缴存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在中心业务系统(提取子系统-提取登记-网上提取身份认证)中输入职工联名(银行)卡卡号和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

  (二)网上身份认证

  职工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身份认证-网厅业务个人身份认证”菜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后录入职工联名(银行)卡卡号和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如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请到柜面进行身份认证。

  三、网上申请

  在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网上申请。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人类型可选择借款人本人或借款人配偶,选择借款人配偶时,需在“身份信息及婚姻信息栏”中录入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点击“婚姻关系查询”,婚姻信息验证准确的才能办理。

  在“提取信息栏”中录入本次提取金额,在“提取还贷信息栏”中选择还款类型,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还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申请成功,如信息有误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此次申请。职工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即时将提取资金偿还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