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二胎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3、夫妇双方的户口薄、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除此之外:
如果是生第二胎的,要提供市或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如果是失业的,要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如果是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要提供本人农保账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如果不是本市户籍的,要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被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上海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的地址及电话(仅是咨询电话,不是生育保险的专项咨询电话)
新永安路9号63733396
中山南一路535号63042372
曲阳路179号65080233
武宁南路221号62312106
天山路38号52060415
沪太路711号56098580
徐虹北路80号64476710
武宁路1032号62542330
江浦路736号65897172
友谊支路238号56601831
莘松路385号64920165
浦东南路3993号50879104
外环一带:
卫零路357号57966423
人民路207号59621141
南桥人民南路501号67116318
荣乐中路248号57716059
惠南城西路61号58023399
公园路200号69717104
博乐路69号5952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