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上海市二胎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3、夫妇双方的户口薄、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除此之外:

  如果是生第二胎的,要提供市或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如果是失业的,要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如果是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要提供本人农保账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如果不是本市户籍的,要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被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上海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的地址及电话(仅是咨询电话,不是生育保险的专项咨询电话)

  新永安路9号63733396

  中山南一路535号63042372

  曲阳路179号65080233

  武宁南路221号62312106

  天山路38号52060415

  沪太路711号56098580

  徐虹北路80号64476710

  武宁路1032号62542330

  江浦路736号65897172

  友谊支路238号56601831

  莘松路385号64920165

  浦东南路3993号50879104

  外环一带:

  卫零路357号57966423

  人民路207号59621141

  南桥人民南路501号67116318

  荣乐中路248号57716059

  惠南城西路61号58023399

  公园路200号69717104

  博乐路69号5952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