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一套贷款房想再买一套,沈阳公积金提前还款如何办理?
答:目前沈阳市公积金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如果您没有使用过商业贷款买房,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记录,可以按照基准利率进行贷款。具体您可以致电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公积金提前还贷:
申请条件:
1、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本金)须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10%且大于等于1万元;
2、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不能大于5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包括:现金部分还款次数及提取定期偿还公贷次数;
3、提取定期提前部分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提前全部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
办理要件:身份证。
办理地点:
和平管理部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沈河管理部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沈北新区管理部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