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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哈尔滨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申报单位:

  为加强我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提升就业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年满16-24周岁失业青年获得高质量就业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根据就业见习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条件

  就业见习基地根据行业分类、区域特点合理分配。满足以下条件的驻哈(主城6区)企、事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可申请成为哈尔滨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1、具有一定规模运营稳定,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发展前景好,社会责任感强,内部各项制度健全规范,无违反法规行为;

  2、能够在本单位提供具备一定技术含量、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的就业见习岗位,设有专门的见习指导人员及相应的见习条件;

  3、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能够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各项就业见习活动;

  5、能够录用或聘用一定比例的期满见习人员。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持下列材料提出认定申请:

  1、《哈尔滨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哈尔滨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承诺书》;

  3、申报单位简介;

  4、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5、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财务报告;

  6、单位见习管理制度、就业见习计划方案和具体流程说明书;

  7、单位实景照片、房屋使用凭证、见习岗位指导人员简历等证明材料;

  8、单位在职职工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册。

  9、三年到期再次申报单位,另需提供留用见习人员的劳动合同,留用率不足30%的不予申批。

  将以上材料制成的PDF电子文档、附件一的Word文档以及第4-9项材料的原件一同报送。

  三、申报时间及地址

  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4月1日-4月4日

  现场踏查时间:2019年4月10日-4月19日

  材料报送地点:和兴路38号人力资源中心506室

  四、办理程序

  市人才服务局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根据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和现场踏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在《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上加具审核意见,对认定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哈尔滨人才网站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下发认定文件并统一授予“哈尔滨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牌匾,挂牌期限一般为3年。

  联系电话:8765380718746072070

  联系人:王建新武博锐

  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