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
1、工伤保险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指在劳动者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之后给予基本生活的保障,有利于社会安定,不以赢利为目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虽然也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保障,但商业性较强,以利润为经营目标。
2、工伤保险是强制性保险,不管本人是否愿意,只要在实施范围之内的人都必须参加,并由政府授权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强制实施;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实施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纯属自愿投保,并可中途变更保险公司,遵循的是契约自由原则。
3、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被保险的对象限定在一定范围属于劳动保障范畴;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任何人只要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就可投保,双方根据保险合同而产生权利和义务。
4、两种保险基金来源不同,工伤保险是贯彻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原则、保险费全部由企业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由投保人负担,被保险人为了获得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必须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国家并不给任何补贴。
社保局有关专家表示,要认识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险的不同,首先要明白,工伤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建立的强制性社会保险,而意外伤害险则是一种由企业或个人自愿参加的商业保险。建筑企业不给员工参加工伤保险,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应处所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为切实保障建筑企业员工,特别是建筑领域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4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都有化解风险的作用,但又有着许多不同:从性质上说,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从目的上说,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是通过顺应人们规避风险的要求而获取利润的一种经营行为。
从责任上说,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对社会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的制约,政府对其主要是依法监管。
社保知识: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1、工伤保险是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行为。
2、工伤保险具有非营利性。工伤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实施社会政策为目的。
3、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