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说明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政策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目前年缴费100元每人每年补贴30元;年缴费200元补贴40元;年缴费300元补贴50元;年缴费400元补贴60元;年缴费500元及以上档次的均按70元标准进行补贴。补缴往年欠交保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当年保费收缴期为1月1日至11月30日。年满60周岁,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需要补缴往年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有关工作事宜的通知》(哈人社发[2018]35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哈尔滨市市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困难群体(以下简称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100元),并在今后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同时符合贫困人员和重残代缴政策人员,按贫困人员代缴政策代缴。贫困人员资格实行动态管理。
例如:
1、赵某,贫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之一),自愿选择200元缴费档次。
首先赵某需要自己缴纳所选择的200元,享受政府补贴40元。另外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再享受政府补贴30元。赵某个人共缴纳200元,个人账户累计200+40+100+30=370元。由于贫困人员代缴政策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赵某如果补缴2018年之前欠费,需要自己补缴保费。同时,补缴年份也没有政府补贴。
2、赵某,贫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之一),自愿选择0元缴费档次(只有享受代缴政策的人员,允许选择0档缴费)。
政府为其代缴100元,享受政府补贴30元。赵某个人不需要缴费,个人账户累计100+30=130元。由于贫困人员代缴政策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赵某如果补缴2018年之前欠费,需要自己补缴保费。同时,补缴年份也没有政府补贴。
三、办理地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可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保障所或区级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市辖各县(市)政府代缴相关政策请咨询县(市)城乡居保经办机构。
哈尔滨市各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1、道里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地址:道里区抚顺街80号2楼0451-84515581
2、南岗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地址:市南岗区宣化街451-4号0451-82839972
3、道外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地址:道外区南康街54号0451-88340026
4、平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地址: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106室0451-86503166
5、松北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松北一路53号松北区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厅侧厅0451-88101443
6、香坊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香坊区联草街9号民生大厦507室0451-51895808
7、阿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阿城区牌路大街269号一号楼503室0451-53744405
8、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保中心
地址:呼兰区公园路20号0451-57337762
9、宾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51771593
10、方正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地址:方正县城北世纪大道1号县政府综合楼2035室0451-57116186
11、依兰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依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保中心321室0451-57220022
12、巴彦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巴彦县人社局0451-57511711
13、木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木兰县松江街0451-57091727
14、通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地址:通河县大通河大街人社局三楼0451-57431026
15、延寿城乡居民保险中心
地址: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53018348
16、双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双城区东门外人社局0451-53115618
17、五常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地址:五常市亚臣路563号0451-56656772
18、尚志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尚志市尚志镇政府综合楼东门三楼0451-5332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