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

  (六)退休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九)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十)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十一)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产贷款本息的;

  (三)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

  (四)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或虽已被担保公司代偿但尚未还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