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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会保险法》亮点:失业人员参加医保不交钱

  新《社会保险法》与以往的政策法规相比有哪些亮点?

  答:《社会保险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的亮点:退休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关系可随身转移;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可查询核对;用人单位不依法参保缴费要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社保法条款】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