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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

  (三)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3月1日、5月11日、6月28日、8月26日、10月24日,5次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相应调整,除最后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外,其余4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下调。10月24日调整利率后,当年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10%;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利率为3.2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连续降低,节约了缴存职工购房成本,促进了缴存职工住房消费。

  (四)提高个人账户存款利率。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缴存职工权益,2015年12月,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请示》。2016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缴存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这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平均存款利率提高0.4个百分点,按照2015年底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测算,职工的年利息收入将增加160亿元。

  (五)调整项目贷款试点政策。基于保障性住房政策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调整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相关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尚未发放项目贷款的试点城市,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已经开展试点工作的城市,仍有未发放贷款的试点项目的,原则上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再调整新增试点项目;对已发放贷款但尚未结清的试点项目,试点城市政府要妥善安排还款资金,确保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推广使用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截至2015年底,已有18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了贯标和接入工作,达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业务、财务三账实时同步的工作要求。为落实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启动了集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微博、手机APP、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等功能于一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

  (七)完善统计制度。为准确、及时反映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状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修订了《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制度》,开发了住房公积金统计信息系统。《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拓展了统计工作内容,明确了工作原则,细化了职责分工,完善了统计指标,进一步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

  (八)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工作力度,组织了全行业信息披露业务培训。各设区城市、省(自治区)和全国分别于3月底、4月底、5月底前向社会全面公布了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对社会各界客观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推进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住房公积金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对促消费、去库存、稳增长、惠民生的作用,落实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释放结余资金,支持住房消费,帮助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搭建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完善廉政制度,落实廉政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进一步改进信息披露工作,提高管理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