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住房公积金买商品房贷款须知
一、贷款条件
1、在贷款申请时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在本中心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主借款人必须是合同上的第一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月收入50%)
3、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持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凭证。
二、黄山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不高于现行最高贷款额度。
2、贷款额度=借款人基数5万+共有人基数5万+(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共有人公积金余额)×3
3、贷款金额=购房总额—首付金额
三、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且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限;
四、贷款申请材料
1、贷款申请表、贷款保证合同(在中心领取)。
2、公证过的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两份:一份中心,一份银行)。
3、不低于购房费用总额的30%首付款发票、进帐单或现金交款单复印件两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及房屋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5、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两份。如为单身,须到中心填具单身声明。
6、上述3—5项材料需出具原件,经中心审核退还借款人。
五、贷款程序
申请人填写贷款审批表(加盖单位及开发商公章)并提供贷款材料,中心审核、5日内决定能否贷款,按规定办理房屋抵押保险公证,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将合同、抵押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付中心或银行,中心划款,受托银行按规定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月还款
承办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徽商银行
备注:
1、商品房贷款须在购房合同签定1年内,并在结清房款前办理
2、表格的填写必须使用黑、蓝钢笔或签字笔,提供的复印件大小规格为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