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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购买一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贷款人书面申请

  3、单位出具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和申请人连续一年按时、足额缴缴交住房公积金证明

  4、符合规定的《住房购买合同》

  5、清远市(含各县区):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含30万元),缴交首期最低要交30%,如果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40万元内的贷款的,缴交首期最低要交40%。

  6、抵押物或质押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保证人身份证和书面担保文件或书面担保文件或资信证明

  7、放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注: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委托放款通知书)

  (二)购买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供材料:

  1、贷款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单位出具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和申请人连续一年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证明

  4、清远市(含各县区):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含30万元),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交易价或者银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的60%,如果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40万元内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交易价或者银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的50%。

  5、房地产权证

  6、符合规定的《住房购买合同》

  7、房地产价格评估综合报告书

  8、抵押物或质押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由委托银行指定的评估所),保证人身份证和书面担保文件或书面担保文件或资信证明

  9、放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数据(注: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委托放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