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重庆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2013年居民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使用和管理。全年定额报销金额为60元/人,当年未使用的(或余额)在其连续参保缴费的情况下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

  一档: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

  二档: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此外,参保人员还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