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算个人所得税
社会税收是一种国家的行为,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个强制条款,公民纳税是一个应该自觉的事情,那如何算个人所得税呢?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速算扣除数是指在采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用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划分的应纳税额所得额级距和税率,先采用全额累进的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征税额以后的差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误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每年,即3500元每月。个体工商户拨放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每次收入不到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800元)*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率*适用税率=每次收入*(1-20%)*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