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1、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单击“归集业务”—“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直接点击“提交”按钮,下载本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
2、按职工个人2015年月平均工资调整每个职工的缴存基数,并将调整结果告知每个职工。如职工对此次调整无异议,单位按新缴存基数制作年度基数调整表格(表格样式可通过“归集业务”—“基数调整”菜单直接导出)。
3、单击“归集业务”—“基数调整”,基数变更类型选择“年度基数调整”,单击导入按钮,导入制作好的年度基数调整表格,提交打印受理回执后再次提交,完成年度基数调整。
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主要依据的法规和政策有哪些?
答: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市人大《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3、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的通知》(宁政规〔2013〕16号)、《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的通知》(宁政规〔2013〕17号)、《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2013〕18号)。
4、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宁金管规〔2013〕2号)。
5、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29号)。
哪些“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并领取工资人员;
2、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
3、经有权部门认定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并领取工资或者伤残津贴的劳动者。
4、单位中领取“居住证”的外籍及港、澳、台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答: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加上单位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