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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的服务缴存职工,切实保障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关于严格执行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结合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资金管理情况,《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请示》经昭通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现行双职工30万元,单职工15万元,调整为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0万元。

  二、政策执行时间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三、咨询电话

  公积金政策咨询专线电话:0870-12329。

  特此告知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