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车辆保险计算方法

  车辆保险计算方法是什么?2003年1月1日车险条款、费率管理改革后,由于条款、费率由各保险公司自行制订,各家公司在不同时期的费率会有变化,各家保险公司之间的车险条款和费率存在着一些差别。即使是同一家公司,因地域因素的影响,在不同省份的车辆保险费率也存在着差别。

  我们以新车购车价为10万元的车辆、第三者责任限额为20万元,在某车险公司投保的家庭自用车为例来说明保险费计算方法。

  第三者责任险标准保险费按照座位数、车辆使用年限、责任险额直接查找,投保限额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时,保险费分别为943元、1179元、1359元、1569元、1713元。我们一般选择投保限额20万元,保险费为1359元。如果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的第三者责任险优惠10%,保险费为1223.10元。

  上述二项主险的保险费合计: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1400.06元+1223.10元=2623.16元。

  全车盗抢险标准保险费=基础保险(108元)+保额(108547元)×费率0.778%=844.5元;有防盗措施的优惠5%,应收保险费为844.5-42.23=801.77元。

  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费=单座限额(选2万元)×投保座位数(5座)×费率(0.440%)=20000元×5×0.440%=440元

  车身划痕险保险费:无须计算,按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查找保费250元。

  不计免赔特约险保费=(车辆损失险标准保险费(1400.06元)+第三者责任险标准保险费(1223.10元)×20%=524.63元

  上述附加险保险费合计:801.77元+440元+250元+300元+600元+524.63元=291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