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医疗保险中断再重新交,多久可以住院报销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职工医疗保险中断了,再重新开始交,交多久后才能到医院看病住院报销?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按照烟政办发〔2019〕24号的规定,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享受待遇条件:新参保及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
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连续足额缴费不满一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一年后,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发女职工生育津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