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儿童住院保险

  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由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计委从1996年开始联合建立的一个公益性、非营利的医疗互助保障基金。基金封闭运行,以支定收,结余滚存。

  问: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缴费时间、收费标准、方式及截止时间?

  答:统一参保收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不予补办。

  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元。

  收缴方式:

  ⑴在校中小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由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集体办理参加手续。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须持本市常住户口簿(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到户籍(《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人户分离的未入托幼机构学龄前儿童,可以在计划免疫转移登记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⑵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疾少年儿童、辍学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残疾证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⑶高中复读生应在举办高复班的法定学校内集体参加;在大学、民主党派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高复班中就读的复读生,须持本市户口簿(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⑷0—6岁未入托的非上海户籍儿童,须凭父母《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由本市医疗单位出具的出生证明(出生证存根联),到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⑸在本市居住的沪籍孤儿的缴费,由孤儿所在抚养机购到所属区县集体办理参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