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外地户口办医保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城市案例】

  外地人在沈阳购房,房主及其同一户口簿的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在沈阳市参加养老保险后,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医疗保险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流产、引产的,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