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时限及额度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或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5、职工调出或户口迁出本市不能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
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8、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0、租房居住的;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前款第1一5项的提取项目,可一次性销户提取个人帐户内余额本息。提取人及配偶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还清贷款再作销户提取。
2、前款第6—11项的提取项目,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确定: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的。以房产证上时间一年内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加上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还贷期内,每年可一次或分次提取。先提取借款人的,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的,借款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之和,不得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提前还贷的,从还贷之日起一年内提取提前还贷额。
(3)新建、翻建住房的。以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一年内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经审核的预(决)算金额。
(4)大修住房的。以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日期一年内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经审核的预(决)算金额。
(5)支付房租的。原则上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按800元/月提取。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根据有关证明材料,酌情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