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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台政策措施》的通知

  徐公积金〔2019〕3号

  中心各部门,各管理部: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推动在徐州市就业的台湾同胞同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经中心研究,制定《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台政策措施》。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台政策措施》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8日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台政策措施

  凡在徐州市就业的台湾同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申请贷款等均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台湾同胞离开我市赴大陆其他城市重新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托管、异地转移接续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