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设立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新设立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一、新设立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设立单位的证明文件;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青海省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附表1)一式三份;
5、《青海省住房公积金开户清册》(附表2)一式三份;
(以上附表1、2可登陆青海住房公积金官网,“下载中心”下载表格)
二、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到省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核开户手续;
2、审核通过后,即时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手续。单位经办人持省中心加盖业务专用章的相关资料到指定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专柜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