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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车险怎么样,人保车险理赔查询

  【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

  【赔偿方式】

  (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二)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三)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但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四)对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绝对免赔额的,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赔偿须知】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及其他相关证明。

  【赔偿计算方法】

  (一)全部损失

  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

  ×(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二)部分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

  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三)施救费

  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

  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1、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2、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3、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