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医疗保险费暂缓缴纳政策
根据哈尔滨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应对疫情影响的若干政策精神(哈政规[2021]14号),哈尔滨市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医疗保险费暂缓缴纳政策。
1、暂缓缴纳政策的范围和期限
未能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补办补缴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延期缴费政策的主要内容
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期限内补缴医疗保险费之后,医保部门按规定报销延期支付前夕发生的医疗费用,并按规定补充个人账户;税务部门对递延医疗保险费免缴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