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申领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受理条件
1、失业备案: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给予失业人员的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等相关资料,报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备案。
2、失业登记:
职工在中断就业后,本人应在60日内到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证明;
(3)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
办理流程
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当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即办理申领发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