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关于申报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2019年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凡在我辖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灵活就业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列人员:
1、城镇常住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含持有城镇居住证登记失业的常住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
2、在城市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3、持有《残疾证》和人社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4、经申报确认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常住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常住的和持有城镇居住证的失业人员;
7、具有内蒙古户籍,毕业3年以上仍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19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5000元/年。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核表》(社区提供);
2、灵活就业岗位证明(由社区提供);
3、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凭证不受缴费区域的限制);
4、灵活就业人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7、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信用联社卡和复印件。
8、在辖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由社区提供)。
四、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办理时限
2019年8月23日至9月23日
六、办理地点
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各苏木乡镇街道劳动社会保障事务所。
七、举报电话
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应享尽享,各地区、部门均不受人员指标、资金数额的限定,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即可足额领取补贴。办理过程中遇有吃、拿、卡、要等行为,可向我单位实名举报,一经核实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就业服务局服务电话:7866144
就业服务局监督电话:7883671
巴林左旗就业服务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