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因工负伤的由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被派遣劳动者因工负伤的,由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答:被派遣劳动者因工负伤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足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款之日起每天处以0.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支付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补足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之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