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茂名市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办理

  (一)凡需回社保局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住院参保人员在出院7个工作日内备齐:1、身份证复印件;2、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诊断证明书;4、每日用药清单;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6、出院小结;7、准许结算卡等资料,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⑨、⑩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二)窗口工作人员核收报销资料后,向参保人员出具《茂名市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

  (三)收到资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审完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支付额由广发行茂名分行划入住院参保人员的广发智能IC卡金融帐户中,参保人员凭IC卡到广发行茂名分行提取现金。

  (四)十五个工作日后,根据需要,住院参保人员可凭《茂名市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⑧号窗口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报销计算表》。该表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