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以前的话,你如果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你需要先用现金支付,不能够报销。万一是重病,符合住院标准,需要在选定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病(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那么所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你个人用现金垫付,在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相关资料,向所属单位申办,再由单位经办人到医保办理单位按规定报销。同时,居住地迁移或原选定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满足医疗需求的,都可再次申办异地就医。如果回本市长期居住或工作的,需办理撤销异地就医手续。
但是现在国家都在推行异地医保直接结算,也就意味着如果你开通了异地结算功能,然后你住院报销的医院也链接了这个平台的话,你就可以直接刷卡了,有没有觉得很开森啊!
没有链接这个平台的话就只能走一般的流程的。现在小编来说说异地医保报销申请吧。申办异地就医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境内同一地方居住,二是居住时间满半年。如有一位参保人,去年5月计划到海南省其子处居住4个月,再到江西省其大女儿处居住3个月,由于参保人选择到海南、江西两地居住,虽合计居住超过半年,但不是同一地方,这样就不符合申办异地就医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就是没有接入国家异地结算医保平台)
社保卡异地报销主要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需到异地的人员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这种方式目前在有的省内已实现,有的地方也实现跨省之间的联网结算。
3、参保地与参保人要去的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报销协作关系,这样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就医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能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