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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关于申报2019年企业稳岗补贴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保中心,各参保单位:

  根据2018年河南省人社厅新出台的相关申报稳岗补贴政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稳岗补贴裁员率计算方式和劳务派遣企业申领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6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236号),《关于对巩义市行政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豫人社办〔2018〕164号)。现就2019年稳岗补贴申报程序通知如下:

  一、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条件的参保单位,首先需要通过互联网登录“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进行实名制登记,请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同时将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汇总表、洛阳市XXX企业20XX年度减员情况说明的电子版资料上传(按文件要求未经过实名制认证的参保单位不受理申请)。

  二、各县(市、区)社保中心也需要登录“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对其属地管理且进行实名制认证的企业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制作汇总表统一报送。

  三、全年申报自2019年3月1日开始,2019年10月30日截止,市本级企业的资料请报送市民之家综合业务窗口B01--B07进行受理,企业逾期未申报,将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四、审核通过的企业,将分批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行一次性拨付。未通过审核的企业资料待全年审批结束后统一退还。

  五、纸质版资料具体要求。企业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下载地址: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网首页—下载中心--《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

  六、企业因裁员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到企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取企业申报年度总减员名单。企业要仔细核对申报年度总减员名单中的人员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要主动与提供名单的社保部门沟通,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

  (二)企业根据核对无误“年度总减员名单”提供“企业年度减员人员情况说明”并附企业减员人员花名册。

  (三)企业针对核对无误的“年度总减员人员名单”准备符合条件的正常减员人员(劳动合同期满、调动、辞职、退休、死亡)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1、劳动合同期满人员要提供有本人签名、单位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调动人员提供调动手续(没有隶属关系的企业之间人员流动不属调动,有隶属关系提供隶属证明);

  3、辞职人员提供有辞职者本人书写、签名、按手印及企业领导批复意见的辞职报告。企业在提交辞职报告时要将辞职者本人联系方式写在辞职报告上并同时提供企业解除与辞职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复印件);

  4、退休人员需要提供企业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章确认的“企业年度退休人员花名册”或“职工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5、死亡人员提供死亡证明。

  提供复印件时均提供A4纸大小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联系电话:60652602

  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