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株洲的大病保险怎么算?

  根据《株洲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大病保险是以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不是医学上的大病概念。也就是说,参保人患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的部分,可进行大病保险补偿。

  湖南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等24种疾病,按照株洲市《方案》界定的“大病”,意味着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超出了这24种疾病。

  补偿标准:报销费用封顶线20万元

  目前,株洲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为1.8万元,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即为9000元。

  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例:某老年居民2015年产生医疗总费用为300000元,符合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为225000元,已报销了100000元。(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标准为:一个保险年度内,学生儿童为150000元,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为100000元。)

  那么,用可报销费用减掉已报销部分,他的大病合规自付费用就是125000元,这笔费用减掉1.8万元起付线,为107000元,这部分就是大病保险报销部分,接下来就是分段按比例报销啦!

  最后该老年居民能拿到的大病保险补偿金:15000+30000+18900=63900元。

  注意事项:报销大病保险所需资料

  1、参保人员医保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华融湘江银行账户复印件。五县(市)参保人员银行账号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2、参保人员行动不便或已身故需由代办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华融湘江银行账户复印件。五县(市)参保人员银行账号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3、2015年基金支付费用达到最高限额的人员仍有费用需要补报的,需提供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

  4、低保人员须出具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