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潜规则有哪些?
之所以说是全险,这是汽车销售二级代理商在卖车时为了便于推销,将车辆基本所需的各个险种叠加在一起,“捆绑”推销的一种手段。即便是所谓的“全险”,各家公司的内容也不相同。
讲到这儿,车主应该明白一个道理,既然没有“全险”一说,更不用提“全部赔偿”。酒后驾车、无照驾驶,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拒赔;自然灾害事故中的地震、海啸引发的车辆损坏、发动机进水等不可抗力,拒赔;修车期间发生的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拒赔……林林总总加起来近二十个“拒赔项目”,远远超过“全险”提供的5-9种项目。
按照保险的补偿原则,赔付金额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公司只能以折旧后车辆的实际价格为标准进行理赔。保险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如汽车在出险时价值只有4万元,要是按新车购置价赔偿,赔付金额很可能大于车辆的实际价值,这样则让投保人通过赔付而获利,违背了保险所具有的补偿功能。
投保前没有约定的,出险后,以车辆实际价值赔付。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买车险潜规则有哪些?提醒车主的是,现在很多保险公司制定了“红黑车型榜”,那么这神秘的“红黑榜单”究竟是如何确定的?据业内人士透露,以马自达6为例,该车外形酷,动力好,其车主多为年龄在20岁到35岁之间的男性,一不小心事故就会比较多。保险公司为了不亏钱,所以只能提高它的保险价格。一般来说,车主以年轻人居多、或以男性居多的车型,往往会进入“黑名单”;而主打女性市场、或者以商务、公用为主的车型,则容易停留在“红名单”上。但是,对于保险公司这样的潜规则,车主都表示不太能接受。虽然一款车的客户群可能有一定的共同特征,但这也不绝对。何况即便是相同的人群,各自的性格和驾驶习惯也大不一样。绝大多数车主认为,保险公司这种“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的做法实在值得商榷。
【车险知识】消费者在选择车险的时候,往往由于不了解情况而被保险人员忽悠。
最常见的是以下两种情况:
一、强行搭售险种。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买的,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是可供选择的险种,但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
二、误导车主投保。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车主愿意购买,但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以不买。但有的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入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
业内人士表示,捆绑保险是不合理的搭售行为。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交强险”才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全险”是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