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秦皇岛失业保险金促进就业的支出范围

  秦皇岛市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支出范围。

  (一)对改制以及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并安置就业的,可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二)对履行缴费义务,裁员人数(比例)低于当地政府规定并承担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任务的大型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可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三)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6个月未就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将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费用一次性发给个人用于求职补贴。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确定,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6倍。

  1、“零就业家庭”的失业人员;

  2、“4050”失业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3、夫妻双方失业、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企业复转军人、单亲家庭、烈士直系亲属中的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