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农村养老金的给付流程

  给付工作以县乡两级管理机构负责为主。

  一、个人

  保险对象在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应向所在行政村或所在企事业单位的代办员申请办理领取手续。本人的户口薄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应做为申报的证明材料,在代办员的指示下,填写领取申请表,交回缴费证。待缴费单位和乡镇保险管理机构办理完有关手续后,领取人会接到通知,到村或乡领取养老金。

  二、村级及乡镇办企事业单位

  1、缴费单位填写“领取养老金申报单”

  2、收回保险对象的“缴费证”

  3、上报乡镇保险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三、乡镇级保险管理机构

  1、对保险对象进行领取资格的审查

  2、确认领取资格后,将“领取养老金申报名单”、“缴费证”和个人的“缴费记录卡”上报区县保险机构

  四、区县级养老保险机构

  对保险对象领取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养老金领取标准,填写“领取证”和“养老金发放记录卡”将领取证下发领取人,个人的发放记录卡存乡保险管理机构

  五、乡镇级保险管理机构

  发放养老金,乡镇领取人需在领取人的领取证盖章,领取人必须在“养老金发放记录卡”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