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张家界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指南

  (一)参保缴费

  1、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的证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营业执照相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合同等用工手续;

  (6)《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花名册》;

  (7)用人单位财务年度报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8)工资发放明细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9)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

  (10)有职业危害行业人员体检报告;

  (11)银行《开户许可证》;

  (1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核准证件和资料。

  2、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核定月缴费额度。

  3、受理用人单位申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未通过审核的,要向用人单位说明原因。审核通过的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以及补缴方案由分管业务领导签字确认。

  4、建立参保缴费台帐,参保单位和人员信息录入工伤保险管理系统数据库,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业务流程:用人单位提交材料→基金征缴科归集整理资料并审核→领导签字确认→用人单位缴费→录入业务系统→建立缴费台帐→资料归档

  (二)工伤保险稽核(含区县参保单位)

  1、拟定方案,局务会研究,局长审定;

  2、选派人员,实施稽核;

  3、汇总意见,提交稽核报告;

  4、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填写《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送达稽核对象。

  业务流程:拟定方案→领导审定→科室牵头实施(指导、督查区县稽核)→汇总情况→提出整改意见→送达被稽核对象→科室跟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