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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互助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大病医疗互助的申请程序包括、申请、评议、审核、审批以及救助五个步骤。

  1、申请

  由户主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一)县民政局发放的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及优抚对象证书。

  (二)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办医院的正式医药费用发票及处方、疾病诊断书、必要的病历资料。

  (三)县医保局开具的医药费用核定单或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证明。

  (四)户主和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评议

  村(居)委会进行调查和初审,召开居(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张榜公布3天,群众无异议的,填好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审批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张榜公布3天,群众无异议后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救助意见报县民政局。

  4、审批

  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要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救助标准比例和最高限额。交县医保局核定。

  5、救助

  县医保局根据医疗费用总额进行审查,对符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费用总额按县民政局签署的意见办理,实行救助。救助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必须转怅支付,对1000元以下的可直接给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