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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业务细则〔2017〕1号

  一、一般规定

  1、贷款变更,是指在贷款期间内,对原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主要包括提前还款、还款账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变更。

  2、借款人办理贷款变更业务,应提交本人身份证、符合贷款变更条件的证明材料、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且除还款账户变更外,贷款无拖欠本息。

  3、应按以下程序办理贷款变更:

  (1)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根据借款人的申请,通过系统判断,符合条件的打印《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变更表》,告知借款人贷款变更后的注意事项,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管理部将变更资料扫描存档。

  二、提前还款

  1、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结清贷款。

  2、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的,管理部根据提前部分还款后的贷款余额重新制定借款人还款计划,并告知借款人足额将还款金额存入约定还款账号。

  3、提前部分还款次数不超过4次,每次金额不得少于借款余额的20%,且不低于5万元。

  4、办理提前结清贷款的,管理部计算结清金额,并告知借款人将还款金额存入约定还款账户;管理部向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同时将抵押物权属证明等资料交还借款人。

  5、特殊还款(抵押物拍卖等情况),由法院提供拍卖的相关依据和资料,可办理提前结清贷款余额。

  三、还款账户变更

  1、贷款期间,因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向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

  2、管理部核实并确认新的扣款账户为借款人本人账户。

  3、借款人因死亡、离异等原因,需变更或增加还款关联人的,经管理部审核后可在系统中变更或增加关联人和账号。

  四、还款方式变更

  1、贷款期间内,如借款人需要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应向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

  2、管理部根据贷款变更当期余额和剩余期限、利率按照新的还款方式确定、告知借款人新的还款计划。

  五、贷款期限变更

  1、申请贷款期限变更的,经审核确认后,利率仍按变更时的原利率执行;

  2、管理部根据贷款变更当期余额和剩余期限、利率按照新的还款期限确定、告知借款人新的还款计划。

  六、其他

  1、本细则不适用于铁路分中心贷款业务。

  2、本细则自2017年2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