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作的公积金能在外地买房吗
南京公积金可用于异地购房。只要向异地中心(购房地)“跨省通办”专窗申请提取南京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应依据南京公积金中心的办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南京公积金中心接收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将提取资金转入至申请职工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
办理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房在购房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
(二)首付款发票;
(三)身份证原件;
(四)购房地户口簿或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五)缴存银行的银行卡。(建行农行工行中行交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行)购房时间以预售(现售)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购买存量房在购房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不动产权证书》;
(二)身份证原件;
(三)购房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证明;
(四)购房发票;
(五)缴存银行的银行卡。(建行农行工行中行交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行)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