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案例问题:
1、问:月缴存额对应的可贷款标准是什么?
答:(1).职工月缴存额高于235元(含)低于454元(2011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4408元/12×5%的2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20万元;
(2).职工月缴存额高于454元(含)、低于1088元(2011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4408元/12×12%的2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
(3).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088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4).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可贷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2、问:我之前公积金在湖南长沙公积金中心缴交,交了两年,后换单位在浙江省直公积金缴纳,但到新单位的第一个月因为手续办理原因没有交公积金,新单位之后做了补缴,现在在省公交了一年不到,这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首先需办妥长沙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浙江省直公积金中心账户的手续和新单位的补缴手续,同时提供新单位开具的补缴情况说明函、一年来社保缴交明细、新单位劳动合同、长沙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存贷证明(附一年的缴交明细)。上述材料齐全后提交至直省公积金中心凤起路619号办事大厅贷款咨询窗口,中心核实情况通过后,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问:我现在每个月月缴额962元,今年8月年度调整后公积金月缴存额超过1088元。请问到了什么时候可以贷款50万?
答:1088元连续缴满12个月,即到明年8月可申请50万。
4、问:如果我公积金2014年1-8月是交680,从9月开始根据中心年度调整的通知,月缴存额调整到1100,同时单位帮我补交了1-8月的差额2520元。请问若我同年9月份办理贷款的话能够贷多少?
答:由于年度调整而发生的差额补缴,其差额补缴的月份可视为正常缴交时间,因此到2014年12月份办理贷款可申请50万,若2014年9月份贷款可申请30万。
5、问:我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已经多年,最近12个月缴存额是800元,我配偶在北京正常缴存公积金3年,最近12个月缴存额是1560元,请问我们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可申请80万。
在了解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这个问题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