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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员工因工负伤,经治疗之后伤残,伤势相对稳定,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评价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评价。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残疾级别,最重的是1级,最轻的是10级。一次性伤残津贴的补偿标准也因级别不同而不同。中国《工伤保险条例》对此有相关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如果员工因工伤残疾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一次性伤残津贴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的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员工在工作中死亡,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之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