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青岛养老保险转入流程

  到本市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在本市参保所在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并提交原参保地社会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

  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本市参保所在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整个关系转移的手续就完成了。另外,养老保险关系是否转移不影响办理在本市的参保手续。

  那么,青岛养老保险转入条件有哪些呢?

  据了解,根据国家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参保人员在本市办理参保时,非本市户籍且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户籍为本市转回本市参保的;参保人员系经各区市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且本市为该参保人员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本市户籍,且参保人员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