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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个人自助申请提取业务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科: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服务进程,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满足缴存职工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于近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从12月10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业务可实现网上自助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自助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项

  1、偿还购买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限于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材料:身份证

  2、离、退休提取

  申请材料:身份证

  3、职工账户封存满两年未重新开户提取

  申请材料: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申请材料: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5、出境定居提取

  申请材料:身份证、定居国有效定居证件

  二、个人网上申请流程

  1、注册认证

  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要素,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已注册的用户无需再次注册。

  2、申报办理

  通过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网上服务-个人提取网上申报栏目,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厅选择对应的提取类型进行申报。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请提交后,可通过网厅“支取进度查询”栏目,查看业务的办理进度。

  3、查询打印

  个人版网厅还设置“公积金信息查询”和“公积金贷款查询”功能,供缴存职工查询、下载、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贷款账户余额及明细等实时数据。

  三、中心受理、审查、审批流程

  1、受理

  提取受理岗通过业务系统网上申报业务-网上申报提取菜单,受理并提交;

  2、审查

  提取审查岗通过业务系统业务初审-提取转移业务初审菜单,初审并提交;

  3、审批

  提取审批岗通过业务系统业务审核-提取转移业务审核菜单,审批并办结。

  四、注意事项

  1、网厅自助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达到政务服务网四级网办深度,实现全程不见面办理业务。申请人通过网厅平台递交提取申请后,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自动进行取号,并设立红黄牌报警,要求住房公积金中心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该项业务。

  2、涉及提取业务的各岗位,应至少配置A、B两个用户,确保自助提取业务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对网上申报提取业务的合规性、资料的真实性、提取额度的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职工账户资金安全。

  3、受理网上提取业务申请过程中,不符合提取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及时退回申请人,并在退单上注明理由。

  4、申请人在中心业务系统中个人信息不完善的不允申请。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