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日照关于将部分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管理范围的通知

  日人社字〔2018〕17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14号)要求,经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审,现将日照市皮肤病防治所申报的“硫代硫酸钠溶液”等14种内部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支付范围(见附件),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自2018年12月1日起,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有关规定支付。

  附件:医疗机构内部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品种名单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