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保游泳的保险产品介绍:天安人寿游泳者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溺水案例:
案例一:2017年7月5日中午12点,南京市六合区3名中学生下水游泳时,其中1人溺水,再也没能上岸。
案例二:7月16日晚,一名的8岁女孩在合肥市奥体中心游泳馆学游泳,刚下水不久便溺水,最后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案例三:8月26日下午3时左右,吴女士8岁的儿子小强和10岁的女儿到游泳池游泳。吴女士知道游泳池3点半才开放,所以让孩子们先去。吴女士3点半左右赶到游泳池时,发现孩子们已进入游泳池,但是小强不见了!5分钟后,小强被救生员从水中捞出,已经不省人事。小强被送往医院抢救后脱险,住院20天,花了2万多元医药费。
案例的教训警戒: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游泳馆的管理者,务必将“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泳池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检查整改制度,在日常物业管理服务中真正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将一切可能导致意外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产品名称】
天安人寿游泳者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规则】
投保范围:凡持游泳相关的有效凭证经检验后进入合法营业的各类游泳场、池、馆的身体健康的游泳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限:≤1年
缴费方式:趸交
【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若自持游泳相关的有效凭证经检验后进入合法营业的各类游泳场、池、馆时起,至离开游泳场、池、馆时止的整个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起180天内身故,给付保额,合同终止。
2、意外残疾保险金:若自持游泳相关的有效凭证经检验后进入合法营业的各类游泳场、池、馆时起,至离开游泳场、池、馆时止的整个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按照对应的伤残比例表(比例*保额)给付保险金。
【游泳注意点】
一、游泳发生意外的原因:
1、不小心从游泳池岸边落入水中。
2、在水中滑倒后,站立不起。
3、身上的浮具脱离或破裂漏气,沉入水中;或者游泳场所设施不良造成的危害。
4、游泳技术不佳,在水中遇到意外惊慌失措、动作忙乱。
5、冒险潜泳或突然呛水,不会调整呼吸。
6、嬉水时,被人按压,造成危害;或者被溺水者紧抱不放。
二、数据统计:
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当儿童溺水时,2分钟后便会失去意识;4~6分钟后身体便遭受不可逆反的伤害。
三、游泳防范措施:
1、选择设施水质都比较安全的游泳馆活动,务必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如热身,准备动作之类的。
2、不要用鼻子吸气,尤其不能酒后游泳。
3、不要在水中、岸边嬉戏,或者池边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伤。
4、池边不可任意推人下水,或者将他人压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呛水而窒息。
5、池边严禁跳水,造成颈椎受伤而终生瘫痪。
6、游泳过程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7、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所以最好有人陪着去游泳。
8、若发现有人溺水时,即刻发出呼救或打110求助,若自己没有学过水上救生,不可冒然下水施救。
投保“天安人寿游泳者意外伤害保险”:专门保游泳意外风险,可通过标题下面、或者右手边、或者同城代理人预约、或者文章底部我要购买入口等多个途径进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