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民法典规定申请低保的流程

  民法典规定申请低保的流程包括:

  1、户主申请

  符合申请农村低保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需要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伤残证、下岗证、退休证、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判文书等。

  2、村委会评议

  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初审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并公示。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文件退还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3、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组成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民法典规定申请低保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符合申请农村低保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