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已书面报送金保工程二期医保信息系统接入方式;
2、通过动态库接口接入方式的医药机构与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完成情况;
3、是否按照医保专网“专网专用”原则进行组网,是否存在医保网络设备或终端设备与互联网连接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书面检查、后台技术手段检查、现场检查相结合。
四、检查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
对未按要求书面报送接入方式、或采用动态库接口接入方式但未完成系统对接、或违反相关网络安全要求的医药机构,我中心将按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定进行断网处理。
我中心将根据整体检查情况,结合专家评估意见确定新老系统切换时间,新系统正式上线时间将另行通知。